發布日期:2023-09-23
受文者:本系大學部111學年度入學(已通過本系師資培育生第一階段甄選之學生)
主 旨:本系111年度入學之師資培育生第二階段甄選,自10月23日(一)起至10月27日(五)止17:00前受理申請。
說 明:
一、依本系師資培育生甄選作業要點辦理。(如附件一)
二、申請時,需檢齊下列各項文件:
1. 歷年成績表一份(請繳交正本)
2. 課外活動等相關證明資料(請依本系規定之”目錄”格式【如附件二】,將証明文件依序排放並標明頁碼)
三、請將各項資料裝入A4資料夾並自備中式牛皮信封內,並於信封袋及各項資料封面上註明:班級、姓名、學號。
四、各項證明資料請於申請截止日(10/27)前一併繳交,逾期不接受補繳。
五、錄取名單預定於113年1月上旬經本校師資培育生甄選委員會議審查通過後公告。
六、所繳交之各項資料,將於公告錄取名單後一個月內退還同學,請班代表至系辦公室統一領取轉發同學。
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謹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