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23-05-10
畢業學分檢核表下載方式說明:
連結到網址後,http://courseap.itc.ntnu.edu.tw/acadmOpenCourse/index.jsp
步驟如下:
1.網頁左方,點選「課架查詢」
2.請注意須 修正您的入學年度 (若您是107學年度入學,則學年度須修改為107,以此類推。)
3.下載版本後,已及格之科目,請打勾。
不及格科目、輔系及雙主修科目或全學年課程僅修半學期者,請勿勾選。
加總已修得之所有學分,判別自己是否達到修業標準。以手動方式檢核畢業學分。
注意事項
一、 若無法於修業年限間完成校共同必修、本系所規定之課程學分者,學校會自動將同學納入延畢名單,不需自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。
二、 除上述規定,其他包含雙主修、輔系、學分學程、教育學程等學分計算,修習同學需自行檢閱該課程之學分計算方法。
(1) 若欲放棄雙主修、輔系者,必須向教務處申請。
(2) 若欲放棄教育學程須向師培處課程組申請。
(3) 若欲放棄學分學程者須向各開設學系申請。
三、 已完成校共同必修及本系所有規定之課程學分者,因修習雙主修、輔系、教育學程、學分學程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畢,需在行事曆規定期限內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延長修業年限。
四、 經自我檢視評估後,對未能符合畢業規定者,請儘快預作選課規劃,或向系所尋求相關輔導方案。同學如有畢業資格審核疑義,可洽詢本處註冊組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