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階段:博士學位考試-上學期於11月底前;下學期於4月底前受理申請.

發布日期:2023-06-05

申請時間:

上學期最晚於11月底;下學期最晚於4月底,可提早來系辦申請,但需符合與一階口試相距間隔滿四個月!
自111學年度開始,研究生學位口試申請系統採線上申請,於線上填報完畢後,請列印申請表,並依系所規定備妥相關文件送至系所審查,詳細之說明請同學下載附件表件。

因涉及本校年度關帳日程問題,口試請不要安排於12月20日~12月31日之間,以避免經費無法核銷;如有特殊狀況需在此期間口試,請先與助教連繫。

※特別注意: 目前學校的學位口試申請系統尚在滾動式修正中,所以此附表格也會隨著系統的修正持續變更。
請同學要申請口試前,再下載資料回去使用,免得不符合最新的規範,以免擔誤到申請程序的進行,辛苦各位同學了!

修業紀錄表-99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者適用
修業紀錄表-100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者適用

博、碩士論文線上剽竊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確認書

申請後欲撤銷,請填:撤銷口試申請表

欲於11月底前或4月底前提前口試者,請填:
研究生學位考試提前報告書

萬一需要更換口試委員,請填:
論文暨學位考試變更口試委員申請書

有關口試委員口試費用與交通費說明,請見研究生論文口試費支出標準、口試交通費報支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