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階段碩士學位考試(請注意每學期教務處規定申請期限)

發布日期:2023-06-06

申請日期:
(需符合與一階口試相距間隔滿四個月)

自111學年度開始,研究生學位口試申請系統採線上申請。於線上填報完畢後,請列印申請表暨切結書,並依系所規定備妥相關文件送至系所審查。「繳交的文件需全數由指導教授及同學親筆簽名,不得以掃瞄後印出方式繳交。」

論文考試申請時間規定及相關時程,請參閱本校畢業專區,自行注意時間
https://www.aa.ntnu.edu.tw/zh_tw/graduate02/postgraduate

詳細之說明請同學下載附件表件。內含:
1.學位口試申請說明
2.在職專班碩士學位口試基本資料表
3.指導教授推薦函
4.博、碩士論文(專業實務報告)線上比對系統之原創性報告確認書
5.離校手續說明暨需繳交文件
6.口試及交通費報支注意事項

※特別注意:
(1)不是於學校的口試申請系統填寫完成即申請結束,在系統填寫完後請「一定要至系上繳交相關紙本」,經助教確認後才算申請完成。
(2)因為學校的口試相關表格常有變動,助教會隨時將表格更新為最新版本,請同學要申請口試前再下載即可,千萬不要先存好備用,免得先存好的東西,在您口試時已不是正在使用的版本。
(3)
口試請勿安排於12月15日~12月31日間(因涉及年度關帳日程問題)
如有特殊狀況需在此期間口試,請先與助教連繫。